臨終/往生

人從臨終到出殯,無論是遺體或是牌位,都需要遺族開口引導,例如有門、轉彎、上下樓、搭車、過橋、進房子等等,都需要呼喚並指引靈魂,在現今社會看來,雖有其不合理之處,但冥冥中自有三魂七魄之事,生者只需按照指示進行即可。

在親人離開人世後,通常會準備腳尾飯、燒腳尾錢,並點上長明燈,為亡者引冥間之路。民間習俗會先在家中置放八小時,據說這個時候身體機能終止時間不一,能與家人共度最後的時間,會讓亡者走得自在,同時盡可能不要嚎啕大哭,據說會讓亡者不能安心離開,亡靈無法安息。

若已經聯絡葬儀社或是生前契約,此時就會在家中佈置靈堂,並準備各種後事的安排。台灣民間習俗通常靈堂最上方會有三寶壇(西方教主阿彌陀佛、人天教主釋迦牟尼佛、東方教主藥師佛),下來才是亡者的靈桌,通常會擺放牌位、香爐、燭臺並在左右擺上僕婢一對,這個階段通稱為「結靈壇」。

在結靈壇守喪期間,會由媳婦或是女兒,在早晚向亡者準備盥洗、餐食,通稱為「拜孝飯」、「叫起叫睏」;也會在亡者牌位的右側,準備臉盆、牙刷、漱口杯、牙膏、毛巾、外套、拖鞋等等,比較重要的就是拜孝飯時,必須要披麻戴孝,以示對亡者的尊敬之意。而一般通稱的披麻戴孝,則是指喪服和手臂上的孝。亡者若為男性,孝配置在左手臂;若是女性,則配在右手臂,另外,更講究的會準備草鞋、草箍、孝杖等。

在進行頭七前遺體通常會安排於殯儀館,也可委請葬儀社租用冰櫃,或者在家中購入棺木,直接進行入殮的儀式。入殮前的時間完成安排後,即可通知親族,父喪要先告知伯叔輩(父親的兄弟),母喪則須通知娘家親屬,也就是向外家「報白」。

作七/作旬

在亡者離開的第七天稱為頭七,一般人會以為提前一天,事實上的原意在於亡者離開的那一天即算一日,並以子時(午夜11時)作為基準日,因此計算方式頭七就是加六天,其後每次皆為加七天;同樣的曆法觀念,如果亡者在舊曆年前辭世,到隔年就必須算兩年。

一般而言作七意即每七天進行一次的儀式,原則上和葬禮沒有太大的影響,因此整個儀式需要進行四十九日,而現在的社會多半會選擇在四十九日內出殯,因此有些作七縮短為廿四日,或者是以出殯的日期回推,大約隔兩、三天即進行一次法會(清捷靈)。事實上作七或是作旬通常有兩個意義,一為由子孫們輪流表示孝道,因此頭七各親族有其不同規矩;而另外一個為亡者開通陰間地府的關卡,中間相隔的時程亡靈自有一定的進展,萬萬不可因生者貪圖方便而任意行事,輕者影響亡者的牽魂儀式,嚴重則會影響子孫家運,因此一定要審慎安排行事。

由於作七的法事時間有些冗長,在夏令時節亦需注意食物保鮮的問題,一般禮俗上有一說法,稱作七因為是祭拜閻王的緣故,食物容易變質,所以腸胃較差、體質虛弱的人或是孕婦,若要食用在這個時間內的食物,需多加注意食品衛生問題。

治喪協調

通常會由葬儀社和家屬間進行協調,除了安排各項事務以外,也會準備各項禮俗安排:

  • ‧作七:選擇何種形式、需要出家師父或是道士來進行儀式。
  • ‧日期:為親族安排各儀式的日期,另外也會請擇日館確認沖煞。
  • ‧訃聞:協助遺族統籌名單、安排印刷事務。
  • ‧場地:安排告別式、租用殯儀館的場地安排。

告別式/奠祭

按照古禮的進行方式,在出殯的前一日會進行拔薦功德法會,會請道士或是出家師父進行法事,以亡者的名義在出殯前,為亡者進行解脫超渡,並持誦經文等儀式,讓亡者解脫並脫去罪惡,同時也會以亡者的名字為子孫添財帛,稱之為「補庫錢」,意即希望亡者能庇蔭子孫,讓生者能夠事業順利、賺大錢。

如果遺體在殯儀館或是向殯儀館租用禮堂,則需要在告別式前一日完成繳費或是佈置事宜;若是在自家門前搭設帆布,則儘可能以簡單莊嚴隆重不妨礙鄰居的交通出入或是居家安寧為主。現今的人為避免妨礙交通或居家安寧,則多以殯儀館的禮堂為告別式場地。

告別式開始前會先進行「擺祭」的儀式。首先須先將棺木移於屋外,俗稱「移柩」後,再舉行「擺祭」。除喪家自行準備的牲禮外,已出嫁的女兒尚須準備豬頭供祭。孝眷、女婿等則依序奠酒跪拜,嗣由親朋等弔祭之。

奠禮方面,多會由葬儀社人員為遺族安排所有禮儀及佈置程序,現今多半簡單隆重,只有部分較為注重禮俗的地方,仍會要求家屬在地上爬行,家奠禮完畢後即進行公奠禮,亡者或遺族的各方社會人事,向家屬進行致意,儘量簡單肅穆即可,不需特別嚎咷,以免令人感到悲悽。

在家奠禮和公奠禮完成後,就會進行封棺的儀式,俗稱「封釘」。男喪由死者親族進行,女喪則請外家進行封釘的儀式。釘畢後,送紅包與封釘人,孝男則用牙齒拔起子孫釘,供於魂帛。最後,孝眷環跪棺旁,由師父唱吟吉祥話,遺族應答即完成。

完成封釘之後,由師父引導孝眷繞棺三次,為最後的巡禮,稱為「旋棺」,最後會在棺木上蓋上棺章,古禮女眷會倚棺哀哭,俗稱「哭棺材頭」。哭罷即發進行安葬。

安葬/晉塔

一、 土葬:

靈柩到達墓地附近,先置於空地旁,讓子孫做最後的悼念,棺木在下葬之前,會先將柩尾的小木栓去除,使空氣能夠進入棺材當中,而遺體的水分也可以從這個地方排出,讓腐化的動作得以順利進行,俗稱「放栓」。棺材蓋上土方之前,孝男等須以麻衣盛土撒入壙穴,並喊:「阿爸(母)起來喔!」以示葬親人之肉身而不葬其魂,而撒土入壙,則表示是孝子親手葬其親。

二、 火葬:

儀式完畢之後直接到火葬場,當推入火化時須喊:「阿爸(母)火來了快跑喔!」,火化時程大約九十分鐘左右,隨即請道士或僧尼唸經引往寶塔晉塔。

三、 返主:

儀式完成之後自墓地將神主牌位迎回家中供奉,在古代意謂「送形而往,迎精而反」。長孫換了乾淨衣服,端坐「魂轎」(即禮車)中捧斗(神主安放在米斗中),恭請神主返家供奉。返家之後,設靈棹排香案和遺像,供物(祭品)等,如有做糊靈厝時也置放之。接著子孫就位,由長男當主祭者行一香禮,獻一對花、獻果行三鞠躬禮,以後每日晨昏二次的捧飯,要一直持續進行到滿七或至百日,較為重視的也有進行到對年。

百日/合爐

依死亡當天算起第100日即稱為百日,當往生者滿一百天時,依習慣需要祭祀,重視禮儀的家族,也會請道士、和尚進行法會。舉行盛大的供養法會,或僅是家人自行祭祀,稱為「作百日」。

往生的時間滿一週年時,往生者的出嫁女兒,也需要返回來供奉牲禮祭拜,同時亦會請道士、和尚誦經作法事,稱為「作對年」,此日結束後,才算是脫去孝服。往生者的百日,稱「哭卒」;對年稱「小祥」;三年到十殿則稱「大祥」;故大祥吉畢,稱「寶華圓滿天尊」。

最後當喪期屆滿時,將供奉往生者的牌位火化,或將其香爐灰一部分放進供奉祖先牌位的香爐內,並將往生者的牌位列入祖先牌位內,稱為「合爐」。合爐後,一切便依正常禮俗祭祀。